三校合并与长沙学院建立
1996年4月23日国家教委在全国高等教育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的基础上,以教计【1996】56号文件批准,正式将长沙职业技术师范专科学校并入长沙大学,组成新的长沙大学。学校实行长沙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教育委员会双重领导,以长沙市人民政府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新长沙大学本部校址定洪山庙21号,原长沙大学熙宁街校址为南院。
1996年9月25日,合并后的长沙大学举行挂牌庆典。
2000年4 月10日,省教育委员会批复同意我校当年与湖南师范大学合作举办"专本沟通"教育,首批共有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个专业。至2007年最后一届专本沟通学生毕业,共培养四届专本沟通学生1500余名。
2001年5月13日,省委副书记兼长沙市委书记张云川在长沙大学现场办公,决定"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把长沙学院办成以本科为主、本专结合,以培养适应长沙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宗旨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2002年9月,湖南省人民政府致函国家教育部,要求将长沙大学改版升格为本科学校。
2002年、2003年,市政府先后两次划拨学校用地1624亩,学校占地面积达到2130亩。
2004年元月,教育部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来我校实地考察长沙大学申本的有关事宜。
2004年5月19日,教育部教发函[2004]145号文件同意在长沙大学(专科)基础上建立长沙学院。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
2004年9月,首批8个本科专业本科生1008人入校。
2005年,学校开始面向全国招生。
截止2021年6月,学校已有49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4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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