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专升本同学的学籍管理问题
(1)高职(专科)学校应按有关规定给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学生须在本科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本科学校在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逾期不得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注册时本科学校必须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2)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本科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专升本”学生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在本科学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3)高职(专科)学校负责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整理好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本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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