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全日制统招专升本的录取工作
1. 学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该专业的录取率由我校自主确定,原则上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科学合理地确定。
2. 实施两类专项计划。(1)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录取比例,且不高于所在专业录取比例 10 个百分点。(2)凡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 2021 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录取比例由我校确定,但不得低于 60%。
3. 录取具有免试推荐资格和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科)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具有免试推荐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科)毕业生以及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等情况,我校将向湖南省教育厅追加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占用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4. 考试缺考一门以上(含一门)的,取消录取资格。考试违纪、舞弊的,取消录取资格。6 月30 日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将不予以录取。
5. 6月15日前,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教学工作办公室网页(http://nyxy.hynu.cn/jyjx.htm)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录取注册备案名单(含免试推荐)上报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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