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全日制统招专升本的注意事项
“专升本”学生的学籍、学位管理
1、经省教育厅审批注册后的学生,即取得我院2019级相应本科专业学籍。
2、“专升本”学生应在规定时间来我院报到注册,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联系我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2周不来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不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因学生自动放弃入学出现的缺额不再办理补录。
3、“专升本”学生进入我院学习后,严格执行我院的教学计划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4、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字〔2007〕25号)的规定办理。
其它事项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专升本”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全程参与监督。有关“专升本”的推荐、考试和选拔等工作,学院按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全程公开。
2、遵循省教育厅规定的“考试巡视制度”。
3、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
4、本工作方案由湖南工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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