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全日制统招专升本考试的学籍学位管理问题
(一)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
(二)“专升本”学生的学籍、学位管理
1.“专升本”学生由高职院校及时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办理学历电子注册,其专科阶段的档案由专科就读院校(单位)按有关规定整理后,统一移交我校。
2.“专升本”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联系我校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不来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不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因学生自动放弃入学出现的缺额不再办理补录。
3. “专升本”学生一律进入本科三年级学习,严格执行议交的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和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
4.“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不得以专科学历就业的同时采取业余的方式就读。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 15号)精神,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本校x 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有关“专升本”的推荐、考试和选拔等工作,严格按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全程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本办法由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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