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四年级作文—读《普罗米修斯》有感5
同学们,你们还记得古希腊神话中的盗火者—普罗米修斯吗?他是一个即善良勇敢,又极富同情心的神。他为人类盗取了天火,受到主神宙斯的惩罚。在宙斯眼里,他触犯了天规,当然应受惩罚,这是他罪有应得;但在人们眼里,他却是个令世人敬仰和崇拜的神圣。你们看,同一个神,人们却会对他另眼相看。
我们再来看看“盗”字,人们通常称那些偷窃、抢劫财物的行为为“盗”。而普罗米修斯这位曾把神奇的火种带到人间的神,我们也称他为“盗”。普罗米修斯是为他人而“盗”,为他人的幸福生活而心甘情愿被罚,这样的“盗”,难道不值得我们称赞吗?你们看,同一个“盗”字,用在不同人身上它的意义就截然不同!
讲到这里,我想起了曾经学过的一个《鹿角和鹿脚》的小故事。在一个深山老林里,有一只小鹿,那里的动物都说它长得漂亮,它那对鹿角更是令动物们赞不绝口。可是有一在,从外界来了一只公鸡,它说小鹿并不美。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只看到鹿脚。
世间万物就是这样,无论对与错,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当我们用另外一个角度看它时,就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这就像大文豪苏东坡说的那样“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你们觉得是不是这样呢?(陈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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