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四年级作文—读《尊严》有感3
在上四年级的时候,我们学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做《尊严》.
文章的大意是一群逃难的人们,收到镇长杰克逊款待,其他的人都狼吞虎咽得吃了.起来只有一个人,他认为自己不能不劳而获,非要帮镇长的忙,因而得到了镇长的赏识.最后他成功了.他就是大名顶顶好的石油大王------哈默.
尊严,时人必不可缺的一种品行,没有了它,别人就会看不起你,因而放弃你、离开你。所以,我们就不要光想着不劳而获。
不是有这样的一个故事吗?一个瞎了眼的人,带着他只有一个眼睛的孩子,在火车上沿位乞讨,当他到一个座位旁的时候,一个女士说他们是要饭的。小孩子看着女士,一字一顿的说:“女士您错了,我们不是要饭的,而是卖艺的……”这时,全车人都感动了,他们都拿出自己的钱,给了这对父子……
每个人都有尊严,也包括乞丐。有此我联想到了我们的生活,有些人为了得到一些钱,不惜做一心背弃尊严的事。我曾亲眼看到过一个乞丐,为了得到100元钱,不惜绕着地面爬了一圈,这是多么的可耻呀!
可以断定,不要尊严的人,一定不会成大器,一定不会成功,所以同学们,大家不要以尊严做赌注,做哪些背弃尊严的事。(冯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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