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二:扫兴的一件事
昨天学校请了一位作文老师给我们讲作文,他讲得精彩而又生动,我们非常喜欢听。下课了,他给我们每个人发了一张条子,说是可以去“阳光喔”免费试听一节课,还可以免费领取一本作文书。
下午放学一回家,我就给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说:“去。”
到了第二天早上,为了赶上八点半的课,我们全家老早就起床了,来不及过早就出发了。妈妈和我坐着公交车,爸爸带弟弟骑着电瓶车,我们往目的地赶去。到了站台,我和妈妈下了车,妈妈这里问问,那里找找,还是没有找到具体地点。最后爸爸和弟弟跟上来了,爸爸说:“是这里吧?”我走过去一看,真的看见了“阳光喔”三个字,对,就是这里了。我和妈妈匆匆忙忙上楼去,我把条子给老师看了看,老师笑着说:“小朋友,你再仔细看一看,是晚上18:30哦。”我又看了看,原来是我看错了时间,妈妈听见了说:“烦死了。”都怪我听话只听半截啊!我真是后悔不已,可是没办法呀。不能呆着这里不走吧?我们只好转头搭车回家了。
哎,今天真扫兴,一事无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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