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硕士的学位性质
教育硕士与教育学硕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学位,前者是职业性学位,在我国被称为专业学位,后者是学术性学位。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与学术性学位有所不同。学术性学位的培养方式以研究性为主,学位课程只要求学习三到四门,最后以研究论文为主要成果。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则以课程为主,同时也要求撰写论文,一般需要学习十二门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大部分,公共课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外国语。专业课依学科教学方向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学科教学——语文”的专业课为:语文教学论、语文教育改革与研究、中国语文教育发展史、汉语言文学研究。但两者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
为了适应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多渠道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自1997年以来,逐步为在职人员设立了各种专业学位,已有MPA、法学硕士、教育硕士、MBA等 10多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证书都是由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和统招研究生获得的硕士学位是等价的,只是类型不同。专业学位的硕士论文必须结合本专业的工作实际来撰写,属于应用性学位论文,统招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强调学术性和理论性,属于学术型学位论文。
教育硕士培养的目的是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的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渠道。虽然我国早已建有教师进修制度和机构,但是这种进修往往是零星的、不系统的,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可以系统地学习新知识,掌握学科的前沿,得到教育研究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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