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硕士我国的现状
为落实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满足和谐社会建设对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的需求,借鉴国际上专业学位设置的通行做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设置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国际形势
在国际上,在社会科学领域,社会工作早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和专业,它同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具有同等的学科地位,并已形成比较成熟和完备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体系。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不但招收大量的社会工作本科生,而且都设有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来培养实务导向的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
各国还通过设置社会工作博士(DSW)和社会福利博士(PHD)学位来培养应用取向、应用与学术相结合的研究人才,从而形成由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层次组成的学科教育体系。在这三个层次中,本科是基础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分为两个取向:一是偏重实务取向的社会工作硕士(MSW),另一个是偏重学术取向的哲学(社会工作方向)硕士(M.Phil);而博士研究生基本上是研究和学术型的。在发达国家,许多重要的大学(如美国的密西根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加州大学柏克利分校,英国的牛津大学等)都把培养社会工作硕士作为自己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从事社会工作职业均需要社会工作硕士专业毕业的高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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