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务硕士就业政策
国际商务硕士就业政策
(一)构建制度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合格者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执行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有关管理和就业政策。
2、各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高等学校和有关培养单位要切实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纳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工作,统筹本地区、本校各类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积极做好相应准备,努力构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就业服务体系
(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积极开拓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渠道
1、招生单位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科学设置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业课程和教学内容;
2、要从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特点出发,在培养过程中大力加强与国际商务行业企业的合作,通过校企合作办学、订单定向培养、鼓励企业参与教学等方式,强化实习实训教学环节,着力建立培养与就业互相促进的长效机制;
3、推进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与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资格的衔接工作。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或取得硕士学位之后,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科目,只参加《国际商务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国际商务硕士学位可以逐步作为取得商务领域中高级管理岗位的任职资格。
(三)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积极探索建立针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发展课程体系,加强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要按照国家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规定和政策,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办理派遣、报到等相关就业手续。
招生单位积极开拓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就业市场,加强与国家重点行业、大型企业、行业组织等的联系,充分利用行业、企业及校友等资源,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尽可能多地提供就业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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