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湖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是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下设的研究生专业,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国际关系学、外交学、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授权教育,湖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如下:
一、培养目标:
本一级学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人才。学生能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公共管理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熟悉我国和国际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具有独立分析与解决本学科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科学研究能力,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学生毕业后适合到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本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适合到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行政管理在职研究生
以中外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学理论与研究方法以及政治学、经济学理论为基础探讨行政学学科的发展历史、思想流派、研究方法、行政组织与管理的过程、理论、方法、技术以及行政改革与发展趋向等问题。研究主题包括:行政学理论与方法、当代中国政府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经济学等。
2、公共经济
在融合经济学基本理论和知识的基础上,以公共部门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探讨公共经济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性,重点研究政府的社会经济职能,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特征、作用和功能实现机制,政府公共经济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等。
3、社会保障
主要研究社会保障制度变迁、演进的逻辑过程和制度框架;对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各个项目的理论依据、结构功能、管理流程及其实务进行阐释;多层次、多维度地论证和分析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存储、分配、使用、投资运营诸环节的运作机理及其涉及到的产权关系、代际赡养中的再分配关系等;对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研究。
三、学习年限:
本一级学科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3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者,经学校批准可延迟半年至一年毕业。完成培养计划且成绩优秀者,可2年毕业或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
公共学位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第一外国语
专业基础理论学位课
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社会科学方法论
研究方向课
公务调研学、比较公共行政、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公共财政学、教育经济学、公共规制经济学、社会学专题研究、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行政诉讼法
选修课
教育心理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管理公文与申论写作指导、人际沟通与社交礼仪、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公共组织理论与实践、行政伦理学、公共部门领导与战略管理、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公共管理原著选读、行政法、行政文化学、组织行为学、统计学、社会保障的国际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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