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文件精神和学校颁发的《上海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财研2014[24]号)的要求,现将上海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选拔程序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推免生的推荐遴选工作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院组织落实,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学院具体实施;推免生的校内接收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院组织落实,各院(所)具体实施。
各学院应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
二、基本原则
推免生遴选工作依据《上海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各学院须制定本单位推免生选拔的具体工作细则和附加分规则,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对学生公布。
推免名额分配按照教育部下达给上海财经大学的名额,根据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数,结合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和专项改革计划等确定。名额分为常规名额和专项名额两部分,2016年各学院推免专项名额包括支教团专项计划、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奖或以联名推荐等形式获得的推免资格。专项名额的遴选工作依据《上海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专项名额须参加由相关部门组织的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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