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国际商学院招收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
中山大学国际商学院招收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条件是,符合《中山大学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条件。国际商学院下设金融学在职研究生、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专业和工商管理类专业下设会计学、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专业。中山大学国际商学院招收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如下:
1 申请材料
(1)考生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并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
①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②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③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④申请国际商学院免试生情况表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2)国际商学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
2. 申请办法
(1)从9月18日开始,网上邮件报名正式开始,获得推荐资格的在职研究生学生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请压缩申请材料并以“姓名+申请专业+免试申请材料”统一命名邮件主题,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5日中午12点。9月28日开始,所有通过邮件向国际商学院申请的同学登录均须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需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
(2)国际商学院将在国际商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并短信发送复试通知告知申请者; 如果生源人数不足,我院将启动第二批复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国际商学院对符合要求的推免生进行复试,复试地点为中山大学珠海校区行政楼9楼国际商学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复试办法
(1)资格审查:国际商学院将按照学校招收免试生的工作规定严格对免试生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前,需携带以下材料以便资格审查:
①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其中一份需签名并写上“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⑤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该部份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凡是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2)考核办法:
①复试内容以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②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免试生逐个进行复试。每位免试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十分钟。如果免试生人数较多,复试可分组进行,但免试生的分组一般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分组名单及复试导师姓名不得提前公布。
③每位免试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现场独立为免试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免试生的考核评价意见。复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免试生的最终复试分数;
(3)复试成绩的使用
①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 录取
(1)排名规则:国际商学院将根据复试总成绩按“应用经济学”及“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学科分学科进行排名;
(2)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3)国际商学院将在学院官网公布待录取名单并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4)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5. 体检
(1)国际商学院统一体检时间为10月14-15日,体检地点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门诊部;
(2)自行体检的考生须持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表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 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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