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郐艳丽: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城市违法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由教育部直属,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列入“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学校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和研究的重要基地,被誉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一面旗帜”。
中国正确的城镇化道路应该是稳步发展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的发展小城镇,这样才能使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新在人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价值是以人为本。 快速城市化进程中,违法建设呈现量大、面广、多发态势,我国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国家立法机关并没有对违法建设进行统一的法律界定,各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均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由于违法建设具有快速的盈利性、市场的强需求性、原因的复杂性、现实的保障性、涉及群体的广泛性等特征,因此治理难度极大。依法治国背景下,如何对城市违法建设进行法律界定,持有何种认知态度,如何选择系统解决路径等,本期沙龙公共管理学院郐艳丽副教授将围绕我国城市违法建设展开,深入探索城市违法建设合作治理创新机制。 郐艳丽,女,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规划与管理系副教授,1992-2004年就职于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规划师;2004-2008年1就职于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副总工程师;2008年11月入职中国人民大学,目前主要研究领域为城乡规划管理。主持百余项城乡规划、风景区设计和课题研究,主要有长白山核心景区总体规划、阿尔山核心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内蒙古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总体规划、青海省玉树州称多县灾后重建规划、农村住区规划技术研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2008BAJ08B01)、中国城乡规划违法违规研究、北京市治理违法建设长效机制专题研究、北京市治理违法建设法律制度研究、国家风景名胜区稽查执法指标体系研究等。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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