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苏州科技学院拥有十大学科门类,形成了工、理、文、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格局。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现有1038人。苏州科技大学建校以来,学校共培养了包括两院院士周锡元、叶可明等在内的8万余名本专科学生以及15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做好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准备工作,现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设置 1. 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必须是苏州科技大学经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授权点。 2. 专业目录严格按使用教育部规定的招生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对不同学科门类下相同的学科、专业,同一学院只能使用与该学科、专业名称相对应的一个专业代码。 3. 苏州科技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及方向原则上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及方向相一致。已申请在硕士一级学科下增设二级学科或在硕士专业学位下增设研究方向的,须经苏州科技大学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招生。 4. 招生专业目录中研究方向的设置应与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研究方向一致。 二、招生计划安排 苏州科技大学各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各学科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硕士生导师数、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报考和上线录取等情况提出本单位各招生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学校将根据情况统筹调整。 三、自命题科目设置 1.苏州科技大学各学院保持往年自命题科目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各学院要审慎确定各学科、专业自命题科目的设置。要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确定考试科目和内容等方面的学术把关作用,切实保证目录编制工作的学术性和规范性的统一。 2. 自命题科目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群)设置。同一级学科下的硕士点(即专业代码的前4位相同)自命题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应保证至少一门相同。 3. 同一专业自命题选考科目原则上不超过2门,同时要求名称应尽量简化和规范化。近两年考生选考科目人数很少的冷偏科目应予取消,原则上不再增加新的科目。 4. 在职研究生招生领域自命题科目应与对应的学术学位硕士专业相一致。 四、复试笔试科目的设置 复试笔试科目一般为一门体现本学科特点的专业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五、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设置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本专业二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各专业加试科目须在专业目录上一并列出,为尽量减少加试科目设置,相近专业应尽量设置相同的加试科目。 六、参考书目的设置 为方便考生复习迎考,凡初试自命题科目、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等均应提供相应参考书目,所列参考书目应尽量选用近年出版,并具有一定代表通用性容易购买的本科教材或参考书,并注明参考书目的名称(含版本)、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时间,以便考生准确查找。对考生提出的有关参考书目的具体情况,由各学院负责解答。 七、修订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为便于考生进行专业课的准备和学习,体现考试的公平性,各科目考试大纲的文本材料经编制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名后于报研招办,大纲一经公布不予更改。 八、其他事项 1. 目录编制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学术性很强的工作,是广大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合理、及时做好目录编制工作,务必做到内容详实,信息准确,文字严谨, 2.苏州科技大学各学院要积极准备反映本学院总体科研实力的资料,包括学院学科专业设置情况特别是优势特色学科情况等吸引更多学子前来报考苏州科技大学。 4. 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应送交研招办,需交纸质稿和电子稿。如专业目录无变化,请相关学院送交苏州科技大学研招办。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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