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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法律硕士课程研修班复试通知

来源: 2019-06-30 14:31

   河北经贸大学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已经确定,河北经贸大学现有产业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理论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经济法学、行政管理、伦理学、应用统计学等省级重点学科,河北经贸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复试通知如下:

    一、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比例:拟录取计划的105%,即79人。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英语成绩≧ 28分且联考总成绩排名前79名的考生(如果最后一个名额出现联考总成绩相同的若干考生,按英语成绩由高到低进入复试名单)。复试名单见附件。     二、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材料提交     1.时间:1月10日8:20-8:50     2.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准考证(留存备查);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12位在线验证码。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自行查询下载打印)(留存备查)     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办理地址:a.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b.河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     由复试考生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资格审查表》(复试考生须登录考试报名网站,下载本人的《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留存备查)     注: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复试     1.政治理论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     时间:1月10日9:00-11:00     参考书目:《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2.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时间:1月10日13:00开始     地点:1组:法学院会议室(第二办公楼一楼西头)     2组: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第二办公楼二楼)     面试内容:综合考察考生的工作经历、思想政治、专业知识、研究计划和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和潜力。     三、拟录取在职研究生名单的确定     复试环节成绩合格且联考总成绩排名前75名的考生 (如果最后一个名额出现联考总成绩相同的若干考生,按英语成绩由高到低进入拟录取名单)。     若拟录取考生经审核不符合报考(录取)条件而被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未被拟录取的复试合格考生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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