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杨建军教授:法律事实与司法裁判
甘肃政法学院邀请杨建军教授在行政楼案例研究室做了题为“法律事实与司法裁判”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何青洲副教授主持,法学院老师及100余名法律在职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何青洲院长对杨建军教授做了简单的介绍,并对杨教授位临甘肃政法学院表示热烈的欢迎,接着杨建军教授展开了本次的论题:法律事实与司法实践的问题。 杨教授主要针对法律事实的特征,真实性的主客观表达问题,事实真实理论的合理性、不足及危害,事实认定的司法实践及证据规则等内容展开论述,其中最重要的是司法裁判中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的结合模式问题,包括:逻辑推论模式、归类与涵摄模式、等置模式、价值评价模式。 讲述过程中,他引用国内外大量案例来阐述观点,论证丰富而有力,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引用“休谟问题”和“缪勒俄勒冈州案”,深入的论证了价值评价模式,要依据事物本质评价事实的问题。最后杨教授与在座的祁亚平、韩忠伟等老师和同学们关于论文写作方面的技巧和方法展开了积极的互动,场内气氛活跃,不断响起热烈的掌声。 最后,何青洲院长对本次讲座的内容做了总结,高度赞扬了杨建军教授高尚的职业精神,并对杨教授的讲座表示感谢。本次在职研究生讲座为同学们研习法律事实与司法实务问题开辟了思路,对同学们的论文写作指引了方向,激发了同学们对学术研究的热情。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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