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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 2019-06-30 14:41

   一、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录取人数的20%。     二、报名及要求     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具体要求以教育部、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和要求为准。报考考生进行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并按照信息平台报考说明和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生成并打印《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二)现场确认     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河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将一律不得更改。     (三)准考证打印     《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     注: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复试     复试环节主要为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由河北经贸大学组织,安排在联考后录取前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待国家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河北师范大学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1)复试考生须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注:政法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的相关要求及需提供的其他审核材料待复试前另行通知。     五、录取与入学     河北经贸大学拟招生75人。根据复试考生的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     六、培养方式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研究生在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颁发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制及学费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培养费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等共计28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原则上由学员在入学时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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