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史学为国家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刑法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东法大在职研究生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为上海市高校高水平特色研究项目。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工作硕士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均回原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派遣手续
一、社会工作硕士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成人高校、网络学院及自学考试,已获本科毕业证书者);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满两年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六门以上所学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管理部门盖章证明);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考试方式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考试时间由教育部在当年招生通知中规定。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二)、数学使用全国统考试卷,其余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 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4月上旬公布,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素质能力和创新精神。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三、录取 录取前,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署培养合同,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可按需要同时迁移。 四、培养费: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费为1万/年。 五、资助体系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0.6万/年。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和70%,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0.6万/年、0.4万/年、0.1万/年。此外,学校还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奖学金。 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万/人,具体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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