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社会学院下设的研究生专业,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史、地理学、生态学5个一级学科排名全国第一,中国语言文学、戏剧与影视、系统科学3个一级学科排名第二,共有10个一级学科排名前五,17个一级学科排名前十,24个一级学科排名前二十。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如下:
一、培养目标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围绕培养目标设定的具体培养要求包括: (一)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念和社会工作职业原则,恪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的基本原理,具备社会工作职业所要求的社会工作理论和技术; (三)能够综合运用政治、经济、社会、心理、外语、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从事社会工作实务和有关管理工作。 二、培养对象 培养对象一般为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或具有一定社会工作实践经验的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获得者。 入学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的统考或联考及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复试,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及面试情况,并结合工作业绩与资历择优录取。 三、培养方向 (1)学校社会工作、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 (2)部门社会工作(社会团体社会工作和民间组织社会工作); (3)社区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社区发展)。 四、培养方式 (1)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经答辩获得通过可按学位申请程序申请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2)教学方式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专业实习等多种形式,重视实践教学。实务课程配备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等硬件设施,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还将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授课,加强社会工作实务技能的训练,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 (3)重视实习环节。要求学生至少有800小时的专业实习。发挥学校督导与机构督导的双重作用,提高实习教学水平。 (4)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社会服务与管理部门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参加;实行双导师制,即学校专职教师与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水平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共同指导。 五、毕业论文 学位论文可以采用以下形式(学生任选一种): (1)项目设计与评估。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一个具体的社会服务与管理项目进行从设计到执行和评估结果的服务试验,写出完整的项目设计与评估报告; (2)实务研究。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就社会工作实务的方法、某个实务领域的知识开展研究,在实际服务提供中验证和发展社会工作实务的方法和知识; (3)政策研究。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社会政策方面的研究论文。 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学期,字数不少于2万字。 学位论文指导采取导师组制,由专职教师与资深专家共同组成导师组。 学位论文应有选题报告,提交的论文要经过评审。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一位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践经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六、学位授予 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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