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方电网招聘考试面试热点:排污费制度
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环境保护税法草案,这代表着备受关注的环保税终于浮出水面。草案拟将现行的“排污费”改为“环保税”,规定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环保税不向普通居民征收,机动车等排放的应税污染物等将免税,税额标准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下限,可以向上浮动。
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之后,第一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税法法律草案。强化刚性约束,发挥税收对环境保护的导向作用,社会早有共识。自1979年以来实施的征收排污费制度,虽然收费标准逐渐抬高,征收也越发严格,但弹性过大,随意性过强。作为地方收费项目,排污费极易遭遇行政干预,有的地方将减免排污费作为招商引资的筹码,有的地方只能对当地重要财税大户征收象征性排污费,导致排污费无法起到应有作用。
根据草案,我国拟征收环境保护税,并把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
“排污费制度对于防治环境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税收制度相比,排污费制度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问题,因此有必要进行环境保护费改税。”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前述会议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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