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基模拟题:法律常识(三)
【法律基础知识】
1.根据《宪法》的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有( )。
A.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以及国务院秘书长
B.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C.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中央军委主席及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
D.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下列情形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1年?( )
A.某甲买了1台电热水器,使用中因电热水器漏电而受伤
B.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房屋买卖合同,后某乙违约
C.某甲借给某乙2万元,某乙到期不还欠款
D.某甲在某乙处定做一套西服,到期后某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某乙将西服卖掉
3.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处罚是( )。
A.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 B.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C.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 D.扣留与罚款
4.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趁其父病重期间,欲为其注射毒药。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放弃了杀害行为。甲的行为属于( )。
A.杀人中止 B.杀人未遂 C.杀人预备 D.不构成犯罪
5.未婚女青年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了王某,二人交往了一段时间后,张某发现王某有吸毒行为,于是提出分手,王某不同意,并且威胁说,如果张某不同意和他结婚的话,就要杀死张某的全家,张某被逼无奈,只得嫁给了王某。该婚姻在成立时属于( )。
A.无效婚姻 B.可撤销婚姻 C.事实婚姻 D.有效婚姻
6.下列不属于公务员处分的是( )。
A.降级 B.降职 C.记过 D.警告
7.老人林某70岁,亲笔写下遗嘱:“三个女儿都读完大学,在外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林文,中学毕业尚在待业,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我别无长处,百年之后,所遗房屋三间,在××路××号,由林文继承。”老人亲自签名,署明日期,不久老人去世。这份遗嘱( )。
A.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的原则,无效 B.无见证人见证,无效
C.未经公证,无效 D.符合法律规定,有效
8.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观点可以成立的是( )。
A.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
B.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
C.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
D.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
9.刘某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场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放弃了杀害行为。刘某的行为属于()。
A.杀人中止 B.杀人未遂 C.杀人预备 D.不构成犯罪
10.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不公开审理。
A.不能 B.可以 C.一般 D.一律
【答案及解析】
1、【答案】D。解析:依《宪法》规定,各部部长以及国务院秘书长,中央军委主席及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没有任职两届的限制。
2、【答案】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因此,选择A。
3、【答案】B。解析:《行政处罚法》第11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D项的扣留非行政处罚的种类,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因而不选。
4、【答案】A。解析: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本案中,甲是自己自动放弃实施犯罪,因此他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选择A项。
5、【答案】B。解析:《婚姻法》第1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6、【答案】B。解析: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故本题答案为B。
7、【答案】D。解析:立遗嘱人林某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亲笔所书遗嘱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处分的是其个人合法财产,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该遗嘱有效。遗嘱将财产留给儿子未留给女儿是因为儿子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而女儿均有固定工资收入,因此未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的原则。该遗嘱为自书遗嘱,不需见证人见证,也不需公证。故本题答案选D。
8、【答案】D。解析:抵押物房屋被洪水冲毁导致抵押权的消灭,但是并不影响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张某仍需履行合同规定的还款义务。故本题答案选D。
9、【答案】A。解析:根据《刑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本题中,刘某是自动放弃犯罪的,因此属于犯罪中止。故本题答案选A。
10、【答案】D。解析: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74条的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故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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