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西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都有哪些(四)
社会、经济和文化方面的权利
1.财产权
财产权,指公民对其合法财产享有的不受非法侵犯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2劳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动者的休息权
劳动者为了保护身体健康、消除疲劳而享有休息和休养的权利。
4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5物质帮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物质帮助权,是公民因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而不能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有集体福利的一种权利。具体包括:老年人的物质帮助权,患疾病公民的物质帮助权,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的物质帮助权等。
6受教育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7文化权利和自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