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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方电网招聘考试财会知识:存货的清查盘点

来源: 2020-01-19 11:15

存货清查,是指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有数量,并与账面结存数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由于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在日常收发过程中可能发生计量错误、计算错误、 自然损耗,还可能发生损坏变质以及贪污、盗窃等情况,造成账实不符,形成存货的盘 盈、盘亏。对于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填写存货盘点报告,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处理。

  为反映和监督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借方登记存货的盘亏、毁损金额及盘盈的转销金额, 贷方登记存货的盘盈金额及盘亏的转销金额。企业清查的各种存货损益,应在期末结账 前处理完毕,期末处理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无余额。

  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应借记“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 损溢”科目;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管理费 用”科目。

  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 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 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2) 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 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

  存货清查,是指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有数量,并与账面结存数核 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由于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在日常收发过程中可能发生计量错误、计算错误、 自然损耗,还可能发生损坏变质以及贪污、盗窃等情况,造成账实不符,形成存货的盘盈、盘亏。对于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填写存货盘点报告,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程 序报批处理。

  为反映和监督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 当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借方登记存货的盘亏、毁损金额及盘盈的转销金额, 贷方登记存货的盘盈金额及盘亏的转销金额。企业清查的各种存货损益,应在期末结账 前处理完毕,期末处理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无余额。

  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应借记“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 损溢”科目;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管理费 用”科目。

  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 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 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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