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财会知识: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方式 | 计税依据 |
(1)购买自用 | 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
【提示1】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车辆装饰费等。 | |
【提示2】代收款项①用代单位的票据收取的,计入计税依据;②用委托方票据收取的,不计入计税依据。 | |
(2)进口自用 |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
(3)其他自用(如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 ①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②凡不能取得该车辆的购置价格,或者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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