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财会知识:房产税-征税范围
房产税-征税范围
1.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属于房产,应一并征收房产税;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等)不属于房产,不征房产税。
3.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
【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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