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知识:成立与生效的关系
成立与生效的关系:
1、成立后立即生效:一般情况下都是如此,因为成立和生效的要件可以同时具备
2、成立在先,生效在后:附生效期限的、附条件的需要登记批准的
3、成立后不生效(或无效)
(1)需要批准的没有得到批准
(2)没有具备生效的期限或条件
(3)期限到来前已没有履行意义(如当事人在期限到来前死亡)
(4)无效合同被法院宣告无效
(5)可撤消合同被法院撤消
(6)效力待定合同被否认或撤消。
△注意:无效的行为和行为无效不是一个含义,无效的行为在合同领域仅指违反合同法52条,而行为无效的外延大于无效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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