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知识:期限的法律要件
期限的法律要件
(1)须属将来事实,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被设定为期限。
(2)须属成事实,即其发生为确定的事实。不可能发生的事实(如千年以后赠与),不能被设定为期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期限的法律要件
(1)须属将来事实,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被设定为期限。
(2)须属成事实,即其发生为确定的事实。不可能发生的事实(如千年以后赠与),不能被设定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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