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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财会类知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调整和利息收入

来源: 2020-02-11 16:51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调整和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发生的利息调整额实际上是企业长期债券投资等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发生的溢折价。如果是溢折价购入的,则该债券当期的票面应计利息不等于当期的利息收益。购入债券时放生的溢价额,实际是企业预先垫付将来各期以较高利率多取得利息的代价;而购入债券时放生的折价额,实际是企业预先取得的以后各期少取得利息的补偿。因此,债券的溢折价应在持有期内分期摊销,调整各期的实际利息收入,即以当期的票面应计利息减去当期应分摊的溢折价额或加上当期应分摊的折价额作为当期利息收入。

采用实际利率法在计算实际利率时,如为分期付息债券,到期一次收回本金和最后一期利息的,应根据“债券面值+债券溢价(或减去债券折价)=债券到期应收本金的贴现值+各期收取的债券利息的贴现值”公式,并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出。

溢折价的摊销额=每期按票面利率计算应计利息-债券的每期期初账面价值(摊余成本)x实际利率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如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应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如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收到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收到分期付息、一次还本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支付的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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