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方电网招聘考试财会知识:非涉税鉴证服务的概念和特点
与涉税鉴证服务相比,非涉税鉴证服务具有如下几方面特点:
1.以委托人或其指向的第三人为服务对象,服务结果一般限于委托人使用。税务师非涉税鉴证服务是为委托人服务,在提供涉税代理服务时,需要委托人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以代理人或代言人的身份办理涉税事项;在提供税务咨询或其他涉税服务时,仅向委托人或其指向的第三人提供涉税信息、知识。非涉税鉴证服务在出具涉税服务报告情况下,委托方是唯一的报告对象,税务师不能将涉税服务的业务报告提供给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同样,委托人对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只限于自身使用,不能用于与税务师事务所约定范围以外的事项或单位和个人。
2.非涉税鉴证服务范围和项目宽泛,服务方式灵活。在符合税收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非涉税鉴证服务提供的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以及服务标准等,都由委托人与税务师事务所及其税务师与委托人具体商定,涉税服务不囿于规定的服务项目和范围。
3.因委托人自身需求触发。非涉税鉴证服务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业务,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的开展是基于委托方基于自身需求,为保证准确、合理地履行纳税义务或者提高办理涉税事宜的质量、效率,而寻求税务师事务所及其税务师为其提供专业化的非涉税鉴证服务。非涉税鉴证服务通常只是办理涉税事务、提出意见或建议,不对委托人的涉税事项作出评价和证明。
4.不一定出具涉税服务业务报告。涉税服务的业务报告根据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非涉税鉴证服务的复杂程度或者委托人特殊需求出具,税务师在提供涉税信息、代办纳税事项或采取网络或口头咨询时,通常不需要出具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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