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方电网招聘考试财会知识: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
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
为了适应分税制改革的要求,保证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收人,国家按税种分设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负责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和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从而形成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相对独立的税收管理组织体系。国家税务总局是我国税务管理工作的最高职能机构,代表国家实施税务管理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国家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属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设国家税务局;各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在下属(县)市、自治区(旗)设国家税务局(分局)。与国家税务局相对应的是地方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地方税务局,归属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属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设地方税务局;各地区、省辖市、自始州(盟)在下属县(市)、自治县(旗)设地方税务局(分局)。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管理体制,从1998年起省以下地方税务局也实行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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