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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国家电网招聘笔试真题经济学考点:取回权

来源: 2020-02-25 13:52

下列有关取回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财产若有毁损和灭失,只能申报普通债权

B.有代偿物的且尚未交付给债务人的,权利人可以主张取回该代偿物

C.有代偿物的且已交付给债务人的,不能与债务人财产区分,权利人不能主张取回该代偿物

D.破产受理之后发生毁损和灭失的且没有保险金和赔偿金,只能申报普通债权
 

【答案】BC。

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毁损、灭失,因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代偿物尚未交付给债务人,或者代偿物虽已交付给债务人但能与债务人财产予以区分的,权利人主张取回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代偿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没有获得相应的保险金、赔偿金、代偿物,或者保险金、赔偿物、代偿物不足以弥补其损失的部分,财产毁损、灭失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因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导致权利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应当作为共益债务清偿,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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