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笔试真题:姓名权与名称权
姓名权与名称权
包括: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姓名变更权。
1.公民行使姓名权(决定、使用、变更)受一定程度限制。
①应当尊重社会公德;②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即不得违反公序良俗);③姓氏的选取,原则上应当按照《婚姻法》第22条的规定“随父姓或者母姓”。
2.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4)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3.姓名权侵权方式:干涉、盗用、假冒,侵犯姓名权必须以造成姓名归属上的混淆为前提。
4.自然人的姓名权受到侵害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名称权遭受侵害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不予受理。
5.法人的名称权包括命名、使用、变更、转让。
关于正当防卫,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正当防卫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防卫
B.如果防卫行为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D.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D。解析:《刑法》第 20 条第 2 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本题答案选 D。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