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笔试真题:对罚款、拘留的救济
对罚款、拘留的救济
(1)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通过决定罚款、拘留的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通过决定罚款、拘留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该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日内,将复议申请、罚款或者拘留决定书和有关事实、证据材料一并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复议。
(2)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甲某与乙某素有仇恨,甲某在日记中表示一定要杀死乙某,并列出几种杀人手段。甲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不构成犯罪 D.犯罪中止
【答案】C。解析:犯意表示一般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将真实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与犯意表示的最本质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为实行犯罪起促进作用的行为,因而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构成了现实的威胁;而犯意表示并没有为实行犯罪起促进作用,只是单纯流露犯意的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没有构成现实的威胁,不属于犯罪。本题中,甲只是在日记中表示要杀死乙,并没有开始准备工具或者为杀乙而制造条件,属于典型的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故本题答案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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