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知识点:没收财产的执行
没收财产的执行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一审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财产刑的执行顺序:
1.第一位赔偿被害人(人身损害赔偿、其他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优先于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履行。
2.第二位:民事债务(要求正当债务、经债权人请求)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3.第三位:财产刑(罚金、没收财产)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