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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知识点:没收财产的执行 

来源: 2020-03-17 14:51

没收财产的执行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一审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财产刑的执行顺序:

1.第一位赔偿被害人(人身损害赔偿、其他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优先于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履行。

2.第二位:民事债务(要求正当债务、经债权人请求)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3.第三位:财产刑(罚金、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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