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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省农信社招聘考试法学背诵考点:决定

来源: 2020-04-05 12:10

决定

(一)概念

决定是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的一种法院裁判形式。

(二)特点

(1)决定只用于解决程序问题,例如,对回避申请决定是否同意,对当事人、辩护人提出的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申请,应由法庭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等等。

(2)决定可以是书面作出,也可以口头作出。

(3)决定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别作出。并且,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只能用决定来处理案件。

(4)人民法院的决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不能上诉和抗诉。有些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例如,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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