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省农信社招聘考试法学背诵考点:延期审理
延期审理
1.概念
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待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
2.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3.审限的计算
(1)延期审理的开庭日期,可以当庭确定,也可以另行确定。当庭确定的,应公开宣布下次开庭的时间。当庭不能确定的,可以另行确定并通知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除因检察院“补充侦查”延期审理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外(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3款),延期审理的时间均应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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