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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黄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陈某返还借款。送达支付令时,陈某拒绝签收,法官遂进行留置送达。12天后,陈某以已经归还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书面异议。黄某表示希望法院彻底解决自己与陈某的借款问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是?

提问人:小阿蕾发布时间:2020-08-19

A.支付令不能留置送达,法官的送达无效

B.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期间是10天,陈某的异议不发生效力

C.陈某的异议并未否认二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因而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法院应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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