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案情:陈某是一个体商人,1995年2月,他与两位朋友一起发起组建明珠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陈某出资25万,为公司负责人。公司开始经营后,买下了陈某从事个体商业时进的一批货物,价值10万元。公司没有给陈某货款,而是讲定赚钱后再还钱给他。由于缺乏经验,明珠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一直步履维艰。为改变被动局面,陈某决定参与一项投资活动。没想到这又是一个错误决策,不仅公司血本无回,还欠下了更多的债务。最终,该公司因资不抵债而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 1997年2月,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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