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两批化妆品从韩国由大洋公司“清田”号货轮运到中国,适用《海牙规 则》,货物投保了平安险。第一批货物因“清田”号过失与他船相碰致部分货物 受损,第二批货物收货人在持正本提单提货时,发现已被他人提走。争议诉至中 国某法院。根据相关规则及司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提问人:李甜甜发布时间:2019-12-07
A.
第
一
批货物受损虽由
“
清田
”
号过失碰撞所致,但承运人仍可免责
B.碰撞导致第
一
批货物的损失属于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
C.
大洋公司应承担第二批货物无正本提单放货的责任,但可限制责任
D.
大洋公司对第二批货物的赔偿范围限于货物的价值加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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