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 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提问人:李甜甜发布时间:2019-12-07
A.《法经》六篇中有
“
具法
”
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
法律原则的规定
B.《晋律》共 20 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共 12 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
一
篇,充实了刑法总
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
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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