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吴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其妻要求法院允许其借助现代科学技术行使生育权为其夫留个后代。法院认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之规定“实行计划生育”,可以得出公民有生育权;2,如果支持该诉讼请求,根据平等原则,如女方判处死刑,那么男方也可以要求行使生育权;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十九条之规定:“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因此可能出现借助生育权逃避死刑制裁的可能。综上,法院否决了该请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提问人:杨丽梅发布时间:2019-12-09
A.法院在本案中采取的解释方式为体系解释
B.公法(刑法)与私法(婚姻法)的划分,并不阻止在公法裁判中运用私法规定
C.权利虽然以自由为核心,但是并不意味拥有权利就不受到限制
D.司法裁判除需考虑直接相关的法律规范外,还需要综合考虑可能与之相关的其他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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