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区质监局以甲公司未依《食品安全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为由,对其处以行政处罚。甲公司认为,依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原则,应适用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而非《食品安全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提问人:杨丽梅发布时间:2019-12-10
A.《条例》不是《食品安全法》的特别法,甲公司说法不成立
B.《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
C.若《条例》与《食品安全法》抵触,法院有权直接撤销
D.《条例》与《食品安全法》都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中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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