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赵某在行驶中的地铁车厢内站立,因只顾看手机而未抓扶手,在地铁紧急制动时摔倒受伤,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认为,《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地铁公司在车厢内循环播放“站稳扶好”来提醒乘客,而赵某因看手机未抓扶手,故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综合各种因素,判决地铁公司按4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提问人:杨丽梅发布时间:2019-12-10
A.该案中赵某是否违反注意义务,是衡量法律责任轻重的重要标准
B.该案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属第二性的法律关系
C.若经法院调解后赵某放弃索赔,则构成协议免责
D.法官对责任分摊比例的自由裁量不受任何限制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