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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诉讼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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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诉讼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但对于书记员、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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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所有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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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被告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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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告不提出行政答辩状的,将直接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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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民法院对已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七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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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提起诉讼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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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复议决定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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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县级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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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行政诉讼中,诉讼参加人认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不能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应由人民法院根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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