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应当认定为刑法第 134 条、第 135 条规定的具有“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 后果”的情形有( )。
提问人:杨丽梅发布时间:2020-03-31
A.某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 2 人死亡
B.某矿业公司违规违章作业导致坍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60 万元
C.某矿山加工点因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爆炸事故,造成 2 名操作工当场死亡
D.某采石场违规爆破作业,造成 2 人重伤
E.某金矿违法开采,发生透水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90 万元,重伤 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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