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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电企业负责本供电营业区及其职责范围内所有用于贸易结算(不含发电企业上网交易电量)和本企业内部考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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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DL/T448-2016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运行中I类电能计量装置宜每3个月现场检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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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DL/T448-2016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运行质量检验的电能表电能表日计时误差应不大于0.5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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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DL/T448-2016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新投运或改造后的I、II、III类电能计量装置应在带负荷运行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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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DL/T448-2016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现场检验用标准仪器的准确度等级至少应比被检品高两个准确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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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DL/T448-2016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经互感器接入的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配置电能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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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DL/T448-2016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接入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压互感器,宜采用Yyo方式接线,其一次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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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根据DL/T448-2016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二次回路接入静止式电能表时,电压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不宜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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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根据DL/T448-2016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电能计量标准建标考核(复查)应遵守JJF1069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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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根据DL/T448-2016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的确定,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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