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某进出口公司出口一批轻纺织品,合同规定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买方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将信用证开抵通知银行,并立即转交给了我进出口公司。我进出口公司审核后发现,有关条款与合同不一致。为争取时间,尽快将信用证修改完毕,以便办理货物的装运,我方立即电告开证银行修改信用证,并要求将信用证修改书直接寄交我公司。问:(1)我方的做法可能会产生什么后果?(2)正确的信用证修改渠道是怎样的?
我某外贸公司与澳大利亚某商达成一项皮手套出口合同,价格条款为CIF悉尼,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投保中国保险条款一切险。生产厂家在进行最后一道工序时,降低了湿度标准,使得产品的湿度增大,然后将产品装入集装箱。货物到港后,检验结果表明,产品全部霉变,损失达八万美元。调查后发现,运输途中无异常,属于正常运输。问:(1)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2)进口商是否该支付货款?为什么?
A.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 B.担保书(indemnity)
C.出口商的财务报表 D.出口商的经营情况
A.列明车架号的装箱单
B.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C.非CECs为制冷工质的汽车空调器压缩机的证明
D.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