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以张某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金额20万元的汇票,付款人为乙公司。后张某不慎将汇票遗失,被王某拾得。王某伪造张某的签章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李某。李某又背书转让给杨某。后杨某在与陈某的买卖电脑的业务中,将汇票背书转让给陈某,并在汇票背书栏记载有“不得转让”和“按期履行交货义务,质量无瑕疵,才可以付款”。杨某的好友丙和丁为杨某提供保证,汇票上记载着丙丁按份承担保证责任,丙丁的比例是3:2。最后陈某在向乙公司请求承兑时,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承兑。但需要甲公司预付。”请回答问题: 乙公司拒绝承兑,陈某可
提问人:雷雅芬发布时间:2022-01-15
A.丙
B.丁
C.杨某
D.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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